内容: 请问按照规则“2018年4月4日后转让该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该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我建德户籍,在杭州非限购范围(建德)转让**一套自住房,打算举家带孩子来杭州发展的******不算无房吗?
答复单位: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1/28
答复意见: 方女士: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由于您是建德户籍,根据我市购房政策,我市非限购范围户籍家庭,需同时在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记录,方可作为“无房家庭”。故您在建德的房屋如是在2018年4月4日后转移的,需转移满3年,方可作为“无房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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