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办理就业居住证,他不给我通过的理由是:父母未交满12月社保,那么请问我在哪就业父母就要在哪交社保么
答复单位: 公安富阳分局
答复时间: 2021/02/26
答复意见: 王海斌同志,经调查您于2021年2月25日10时27分、11时24分前后通过互联网申请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申请理由为稳定就业。**次(10时27分)申请未被通过,系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实际上的不通过理由为“未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因工作人员在点选不通过原因时,不慎点选为父母未交满12月社保。您本人第二次11时24分再次申请,本次申请未通过的理由,工作人员是正确点选原因,即您本人在杭未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根据您缴纳的社保情况,您在杭缴纳了10个月的社保,其中三个月为补缴,以稳定就业条件申请居住证的,需在杭连续缴纳12个月申报,其中补缴不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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