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买了************的北大资源颐和江南的住宅 本来合同写的2020年12月31号交房 后因疫情延迟交房 告业主说明写延迟48天 如今 还未交付 由于该企业破产重组导致资金短缺 交付日期一拖再拖 今天出具告业主通知书说是5月底 但怕又是随口一说 想咨询 作为业主 该找哪个政府部门介入 监管此开发商正常交付 或有权处罚此类一拖再拖的开发商?
答复单位: 余杭区住建局
答复时间: 2021/03/23
答复意见: 2020年3月14******信访局、******、我局及开发企业联合接待颐和江南业主代表。会上,开发企业表示本周将告知业主交房时间。2021年3月19日,企业已在“浙江北大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告业主通知书》。商品房逾期交付涉及合同违约,双方可根据《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约定的基础上协商违约金金额。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杭州玉宸地产有限公司积极落实相关工作,尽快交付业主,并与相关业主做好沟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