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去年年底接到金普创科单身公寓(位于杭州三墩)销售电话,对方以低价为诱饵,使我当时下单买了套单身公寓金额30万。但现在发现该项目并没有完整合法的房产销售资格。 要求退款,对方不答应,肯请政府帮忙出面,让本人要回我的房款。本人急需这笔钱使用。
答复单位: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1/04/29
答复意见: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金普创科单身公寓房产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你提供的相关信息,未查询到金普创科单身公寓房产的相关预售证核发信息。经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4月29日与你电话沟通,你反映与出卖方签订的是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也就是租赁协议,并支付了相应款项。你表示想要解除已签订合同的问题,因涉及的是民事合同,已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并建议先行与出卖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