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与去年8月7日发布的规则相比,此次有以下几个变化:
01
是扩大本市户籍家庭范围。《通知》提到非本市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均视为本市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而在去年发布的新规中,非本市户籍家庭衢州市区范围内限购1套,且需要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才可购买;暂停向个体工商户以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02
是取消大户型房屋限售。本通知发布后,尚未网签的144㎡及以上新房不限售。
之前规定为购买这类新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03
是提出商品房预售规模约定。商品住宅预售每期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方(其中纯排屋预售不少于1万方)。
日前,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从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优化区域限售政策、完善住房预售管理、试行地下空间现售等六方面入手,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促进衢州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非衢州市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衢州市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二、优化区域限售政策
本通知发布后衢州市区新出让地块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让地块中尚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土地出让公告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三、完善住房预售管理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政策,除土地出让公告对预售规模作出特殊约定外,申请商品住房(含排屋)预售的,每期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其中申请纯排屋预售的,每期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尾期建筑面积达不到前述要求的,须一次性申请预售。
四、试行地下空间现售
在部分地块试行地下空间现售政策,具体以土地出让公告为准。
五、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挪用预售资金、虚假宣传、二次改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六、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管控
加强网络平台、自媒体等媒介发布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打击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市场预期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